第298章吃着她父亲的人血馒头
叶招娣努力解释,说衬衫是去裁缝铺子里做新衣服的顾客,嫌弃衣服脏了,不想要了才扔给她的。
“婶婶,你看这里——这里有墨水的痕迹,就是脏了!
客人订了几件新衣服,旧衣服扔了不要,是我偷偷捡回来。”
丁玉琴狠狠瞪着叶招娣,见这小丫头不像是说谎的样子,而且当学徒有多辛苦她知道,很多师傅根本不给工资,只会使唤人。
想这丫头也不可能有钱去买新衣服!
如此一来,丁玉琴相信了叶招娣说的话,然后从叶招娣手里把衬衫抢了去。
“死丫头!
你一个做学徒的穿什么衬衫,这件衣服归我了!
记住了,以后还有这种好东西,记得往家里带,先让我过一眼。”
丁玉琴用手指头重重戳着叶招娣的额头,留下了红彤彤的手指甲印子。
然后拿着看起来还很新的衬衫,喜滋滋的扬长而去。
叶招娣看着丁玉琴的背影,紧紧的咬着牙,满腔的不甘心。
那件衬衫是楚月给她的!
是她的!
可是她不能把真相说出来,楚月对她已经很好了,如果被丁玉琴知道她不是在裁缝铺子当学徒,而是在副食品店当售货员,丁玉琴一定会搜刮她的工资,还会去副食品店里蹭吃蹭喝,说不定还会逼着她偷拿东西,就像叶志刚在罐头厂里做的事情一样。
她绝不能给楚月添麻烦!
叶招娣哪怕再有怒气,依旧不得不握紧着手心,强忍下来。
只是她没想到,丁玉琴今天不知怎么了,竟然知道了衬衫的真实价格。
面对丁玉琴的再一次逼问,叶招娣沉默的不发一言,她低着头,灯光稀薄落在侧面,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,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站在角落里。
但是丁玉琴没有任何怜悯之情,死死盯着叶招娣不放,好像是要从她身上割下二两肉来。
叶志刚喝着他的酒,吃着他的肉,连头都没抬一下,更不可能开口帮叶招娣。
叶富贵吃的一嘴油腻,嬉皮笑脸的盯着叶招娣,乐呵呵的说,“你要被打咯,你要被打咯,打叫花子咯!”
丁玉琴见叶招娣不吭声,伸手重重拍着桌子,再次逼问,“叶招娣,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,你说不说实话?你成天到底在做些什么?衬衫是哪里来的?那可是五块钱一件的衬衫,是不是你自己买的?你哪里来的钱?”
叶富贵一抹嘴巴,突然说,“妈,一定是她偷了我们家的钱!
她是叫花子,她还是小偷!
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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